2014年,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有关的工作部署,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发挥发改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现将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今年2月开始,我局3个党支部、57名党员参加了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清新区发改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区委实践办的要求,制定《学习计划》,先后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基石》、《焦裕禄》等专题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学习焦裕禄精神等,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和“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开门搞活动,领导班子梳理 “四风”问题56条,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突出反“四风”、转作风,取得了扎实成效。
(二)组织拟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初步方案》。根据市发改局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收集各相关部门的数据后,拟定了《清远市清新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初步方案》并报区政府审定。现对全区的公务用车及司勤人员情况摸底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完善“网上办事”大厅系统项目信息。组织各业务股室参加网上办事大厅综合办事系统的培训,将我局审批项目、业务流程、受理环节、业务处理环节和办结环节等录入到新网上办事大厅系统,进一步完善了“网上办事”大厅系统项目信息。从今年1月开始启动新“网上办事”大厅系统进行网上预受理、受理、审批、办结、发放等操作。
(四)综合规划主要工作
1、根据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和审批权限,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工作。共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136宗,投资总额155899万元;其中企业投资项目备案10宗,投资总额119753万元,审批政府投资项目126宗,投资总额36146万元。
2、制定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编制了《清远市清新区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于2月26日提交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做好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编报和跟踪工作。
一是编报省、市重点项目计划。我区今年共有30个项目列为2014年市重点项目,其中清远抽水蓄能电站、国电清远清新七星岗风电场、佛山禅城(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首期工程、台湾现代农业示范园等4个项目同时列为年度省重点项目,30个项目概算总投资181.9亿元,2014计划投资46.7亿元。全年共完成投资49.7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06.4%。
二是编报清远市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计划。编报佛山禅城(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项目、太平镇产城融合建设项目、七星岗风电场项目、欣意电缆项目、龙湾电镀定点基地项目、告星污水处理厂项目等29个重点建设项目2014年用地计划,合计申请用地指标9271.24亩。
三是编报区2014年重点项目计划。今年我区共有81个项目列为2014年重点项目,其中续建项目32项、新增建设项目49项,概算总投资223.9亿元,2014计划投资61.47亿元,全年完成投资52.1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84.86%。
4、做好广清对口帮扶相关工作。
一是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清远市清新区对接广州市花都区全面对口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二是派员参加广清帮扶指挥部组织的广清对口帮扶业务培训。三是花都区帮扶干部分别挂职任区委常委、发改局副局长、经信局副局长。四是填报《广州对口帮扶清远2014年度分区需求计划表》,我区安排2014年帮扶项目10项,总投资3.9亿元,申请帮扶资金2.8亿元。具体项目为石潭镇教育创强工程、太和镇回澜中学扩建工程、网上办事大厅、农村自来水工程、农田水利建设、“两不具备”移民搬迁安置、浸潭镇卫生院创建为为二级甲等医院、清新区飞来湖北岸污水治理工程、清新区飞来湖北岸(美林段)和二渡河北岸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清新区滞洪湖、污水提升泵站及望天狮至告星污水处理厂截污主干管建设工程等10个项目。
5、推进深化改革有关工作。
一是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改革政策。2014年3月以来,我局认真执行《中共清远市委关于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意见》(清发〔2014〕4号)和《清远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实施意见》(清府办〔2014〕8号),除涉及到公共安全和财政资金投入的项目外,其他市场化的投资项目,一律不再审批和备案。
二是细化审批流程。按照《2014年清远市清新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牵头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清新分局,5月底前完成了企业投资项目规划选址、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5个阶段审批流程细化工作。
三是实行负面清单管理。2014年6月1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批《清远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根据我市主体功能区规划,《负面清单》内17个行业共1143项投资准入受到限制。我区目前依照市发改局8月26日印发的《清远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第一批)》,对企业投资项目实施分类管理,负面清单内的项目一律不予备案。
(五)物价主要工作
1、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受环境影响,我区居民生活必需品粮、油、肉、蛋、菜等主要农产品价格交替上涨。面对如此严峻的价格形势,利用平价商店,加强调控监管、保障供应,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积极做好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落实日监测上报制度。通过每日对好美家平价商店和向群市场40个农产品价格的监测,认真履行价格监测预警义务,信息采集报送及时准确,对未报、错报、漏报和迟报的实行扣分制考核。对照前一天各农产品价格信息,及时掌握农产品价格动态,以便督促各平价商店做好保供稳价工作,使价格监测水平不断提高。
2、加强平价商店管理,支持三项建设工作。
按照《广东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价〔2012〕44号)要求,对全区25家平价商店进行巡查和监督。我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全区平价商店进行巡查监督,对未按要求悬挂标识和广告、农产品品种销售数量不符合要求、没有建立内部管理制度的平价商店实行扣分,督促其按要求执行,对考核不及格的8家商店取消平价商店资格。
根据市发改局 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三项建设”项目》的通知(清发改价格〔2014〕4号)文要求,组织申报我区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三项建设”项目,按时将我区现有15家平价商店及三坑健叶菜场(农业蔬菜基地)申报资料报送到市局,待上级批准。
3、精心准备,做好调价工作。
对县城自来水供水价格调整这项涉及面广的工作,我们做好充分的准备。按成本监审要求和规定填报成本报表,经法定部门审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结合成本核算的政策和法规合同,我局到实地进行考核,作出适当调整。自来水价格涉及民生,经严格审核,多次讨论完善具体方案2个,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议。通过听证确定定价方案,县城自来水价格实行阶梯式水价;水资源费和价格调节基金打入水价,不再另外征收;降低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经成本审核,调整全区民办幼儿园16间和民办小学2间的收费标准,规范幼儿园校车费、伙食费和托管费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4、做好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工作。
今年全区共计征收基金882.5万元,在春节期间,动用区级价格调节基金向低收入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100元,全区累计发放对象23166人,发放总金额为2316600元。
5、认真贯彻落实清费减负政策。
我区在今年5月30日转发市物价局 财政局转发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关于确保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政策贯彻落实的通知》(清新价[2014]14号)文,根据文件精神督促我区国土、水利、经信、农业和卫计委等9个收费单位16个涉及的收费项目,及时注销(换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更新收费公示牌、收费标准。通过清费减负保障经济平稳、社会健康发展,提升我区经济发展竞争力。
6、加强价格举报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价格举报工作是价格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这项工作,是密切党群关系维护政府形象的基本要求。对群众的诉求,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到目前为止,共受理投诉咨询113件,立案查处案件3宗,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共计0.3万元。
7、按省物价局的统一部署,开展涉企收费检查。
检查涉及国土、建设、交通、城管、工商、交易中心等多个部门。从检查情况看,我区涉企收费部门涉企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的行为;没有违反国家收费政策规定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时限收费的行为;没有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行为;没有不执行国家收费优惠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行为;没有利用职权强行服务并收取费用的,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或者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也没有利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前置条件强制或变相强制进行培训、考试、咨询等服务并乱收取费用的行为。通过对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介绍和了解,企业对涉企收费的项目、标准和收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等反映比较好。
7、为了完善《关于2014年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2014]第11期)中“关于要求加强医疗收费监管的建议”的提议,和卫计局联合发出《关于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明码标价工作的通知》(清新发改价格[2014]6号)90份,开展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明码标价检查;根据《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办公室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清新委办发电[2014]12号)工作安排,开展对我区各行政执法单位有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行为进行专项检查。以上工作正在进行中。
8、涉案财产价格鉴定工作。全年共受理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委托评估涉案物品价格15宗,标的金额604万元。
(六)粮食主要工作
1、落实年初储备、轮换计划。年初下达了2014年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在8月份完成了我区食用植物油储备90吨的轮换工作, 11月完成区级储备粮3456吨的轮换销售和补库工作。
2、组织人员开展粮食库存自查。根据国家粮食局、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区各级储备粮库存情况进行了自查,并顺利通过了市级普查和国家粮食局抽查。今年5月份按要求进行了“粮食春季普查”,通过普查,我区实现“四无粮仓”,储备粮、油宜存率达100%。
3、组织对全区粮食系统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了《清新区2014年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在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继续开展“危仓险库”专项调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元旦” “春节”、“五一”“中秋国庆”重大节假日,组织检查小组对全区粮食系统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全区粮食储备库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重点检查粮食储备仓库;电箱线路;消防器材、设施、设备、储粮安全和储粮化学药剂管理等。切实做好粮食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有效地防止各种各样的事故发生。
4、组织对军供粮店专项检查。根据《国家粮食局军粮供应办公室关于做好军粮质量卫生安全专项检查的函》的精神,组织专项检查组分别对我区的军供粮店的原粮采购、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了检查。确保我区军粮供应质量卫生安全符合要求。并落实军粮供应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保障部队用粮安全。
5、组织对全区粮食企业进行清查。按照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的要求,开展粮、油储存环节的专项整治。粮、油储存环节是粮、油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环节,是粮、油食品安全的基础。按照全国清仓查库工作的部署,遵循“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全区粮食企业进行清查,从检查情况看,我区库存粮、油无高温、高湿、严重虫粮等不安全情况,所储粮、油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同时我局定期对区级储备粮、油进行品质抽样检查,确保我区粮食安全。
6、根据《清远市粮食工作考评办法》(清粮农〔2013〕2号)文件精神,通过整理形成2013年落实粮食工作情况书面报告,顺利通过市的考核。
(七)“两建”工作
1、制定《2014年清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和《2014年社会信用体系重点建设项目》。为全面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 我区信建办拟定了《2014年清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和《2014年社会信用体系重点建设项目》,将我区201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了各专责小组及相关单位的任务和要求。每一个工作任务,都划分为具体的工作事项,而每一个事项,都附有完成的基本要求,以供参照落实与考核。另外,每一个具体事项都规定了牵头(责任)单位和完成的时间,让各单位明确自己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同时,区社会信用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经常组织工作人员,到试点单位和各任务专责小组进行调研和督促指导,以促进各专责小组完成工作任务。
2、全面推动农村党员信用体系建设。这项工作是我们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这项工作以农村党员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农村党员(农户)信用体系建设,力求通过党员带头,群众跟进,用四年时间的努力,至2016年底在全区建成一套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农村党员(农户)信用体系。2013年,各镇已完成了试点村的农户信息采集工作,并填写好信息采集表,并对已征集信息的农户进行资料核实和评价,由信社进行了信息录入,共录入1700户,并得出初步评分。
3、加强个人信用建设工作。今年3月,区人社局根据《关于转发<清远市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等通知》,拟订了《清远市清新区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稿》初稿,并发给我区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业务小组负责单位征求意见。意见征集完毕后,于7月份由区两建办正式印发。
二、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问题。清远市对除涉及到公共安全和财政资金投入外的其他市场化的投资项目,一律不再审批和备案,但国家和省对社会投资项目仍在实施核准或备案管理,部分项目单位到省有关部门办事时仍被要求提供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证,项目业主无所适从。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6号),由发展改革部门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在开工建设前报送节能评估文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提请审查,或报送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但《中共清远市委关于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意见》又要求行政审批和技术性审查相分离,地方行政主管部门陷入“做也不对、不做也不对”的境地。
(三)对价格调控工作要加强。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能力不足;对新形势下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手段还需进一步加强;对镇级自来水价格调整的指导的力度要进一步加大。
(四)对社会粮食经营监管不够到位。未能对我区个体粮食经营进行监督检查。今后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把我区粮食工作搞得更好。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继续以解决领导班子“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建章立制为保障,以全面提高班子的工作水平为着力点,坚持立行立改和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坚持纠正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确保“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扎实有效。
(二)着力推动我区重大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一是掌握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积极主动了解重点项目建设的最新动态、存在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建议,及时把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协调有关部门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二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补助和项目扶持。主动掌握上级政府扶持产业发展的新动向,积极配合有关企业和专业主管部门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编报工作,努力争取国家和省的专项资金,为推动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多资金支持。三是继续推进广清对口帮扶相关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配合有关单位年做好汽配产业基地建设工作。按照广清发展基金的项目申报规定,配合项目业主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获得广清发展基金的支持。
(三)进一步深化各项改革。一是推进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清远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实施意见》(清府办〔2014〕8号)的有关规定,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备案申报材料,而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方式实施自主性审核,对不属于负面清单的项目,一律自动予以备案。由于上下改革措施不一致,如项目单位提出要求,我局将按省的规定给予办理备案手续。
二是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完善主体功能区规划政策体系,抓紧出台主体功能区投资政策等配套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完成主体功能区规划相关工作。三是根据省、市关于公车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全面摸清公务用车及司勤人员情况,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
(四)扎实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面总结“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谋划“十三五”的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是2015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扎实完成“十三五”规划编制任务,稳步推进“三规合一”工作,并配合广州方面做好广清帮扶工作规划。
(五)把好价格收费关。继续做好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工作,发挥价格调节基金的作用,争取用区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三项建设”和对低收入群众发放补贴。加强对已建成的25间平价商店的监督管理,引导各平价商店持续发展,加强监测,及时准确掌握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按照省、市物价局文件精神取消、免征、降低部分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时把涉及企业各项收费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六)抓好区级储备粮油管理工作,确保我区粮食安全。做好2015年夏粮、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和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和社会食用油及油料的供需平衡调查。继续深入开展“危仓险库”专项调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做好粮食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地防止各种各样的事故发生。加强军供粮油管理,确保我区军粮供应质量卫生安全符合要求,切实保障部队用粮安全。做好2015年储备粮油轮换计划。按计划抓好储备粮油轮换销售和入库工作,保证我区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
(七)抓好新储备粮库建设。计划在2015年选好新储备粮库地址并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八)抓好社会信用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员(农户)信用体系建设,做好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将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落到实处。加大个人信用信息应用力度。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在从业资格认定、职称评定、干部选拔、人员录用等重点领域,加大个人信用信息应用力度。加强对重点涉信人群的信用监管,建设完善个人信用公示、警示制度,建立健全个人守信“红名单”激励和失信“黑名单”惩戒机制。
二0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